高考作文如何使用

今天早上看到张洪波先生的一篇文章《不可忽视高考满分作文版权》,对出版单位未经考生许可使用高考满分作文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解释。刚刚高考结束,又是一批满分作文出现,这篇文章非常及时。

其实不只是高考满分作文,那些没有满分的作文也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独创性不足,不能构成作品的除外)。只不过满分作文经常被使用、出版。我国对于高考作文的权属问题没有特殊的规定,其著作权应该归作者所有,即考生所有。高考作文受到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的限制,如果仅仅是为了课堂教学使用,自然不用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支付报酬。但是现在流行的使用方式是把这些高考作文汇编成书,流向市场。这种使用方式就应该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甚至构成犯罪。这不是危言耸听。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违法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数量在300份以上的,均已经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所以,不应该未经许可使用考生的高考作文。

不过,问题来了:联系上考生往往是个很难的问题。且不说挨个联系经济上是否合适,能否联系上就是个问题。因为高考结束之后,大部分考生会离开原来的高中,离开原籍,远赴他乡求学,联系这些考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仅仅是一篇文章也就算了,如果一本书都是高考作文的话,要求出版社必须跟作者一一联系并取得授权,估计出版社推出这样的书的积极性也就不高了,不利于作品的传播。如果这个事实无法克服,是不是高考作文就不能使用了?

不仅如此,因为高考的特殊性,这些考生自己想使用自己的高考作文都很难。除非记忆力超群,考完之后再写一遍。写文章这个事情需要很多内在、外界因素的影响,否则找不到当时的感觉,写不出来同样的文章。

我们知道,高考的时候的确有许多好的文章。这些文章一般不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宜传播因素,而且公布出来对至少对准备高考的高中生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这些文章如果不能传播的话,将是公共利益的损失。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立法目的就明确了: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

如果高考作文出版成册对高中生、对社会是有益的,如何来保证合理合法的来解决版权的问题呢?本人想了两个办法,仅供参考。

第一,可以拟一个简要的协议,在高考语文开考之前请考生签署。在这份协议上写明考生同意发表高考作文,由自己的学校或者某个单位代收稿酬。

当然,这份协议有权利选择不签。

第二,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可以由集体管理组织负责收费,并转交给考生。不过,根据目前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不是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范围,而且涉及到发表权的问题,集体管理组织不管理发表权。这就需要修改立法,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品需要传播,联系作者困难或者不经济的列入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范围。

综上,满分高考作文或者有一定风格的高考作文也许是非常好的作品,作品不能传播、不利传播违反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目的。如何合理合法的促进高考作文传播应该是有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以上本人的这两个想法比较简单,中国牛人多,也许有更多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