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分析淘宝的侵权责任

很多人已经习惯了网上阅读、网上购物,网络的确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够买到自己所需的商品。当然网络也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以防出现网络侵权事件。知识产权律师在下文为您解读淘宝的淘宝的侵权责任。

淘宝网是我们熟悉的购物网站,也是网上的一个巨型超市,商品、资金的流动非常的频繁,也出现过侵权的案件。知识产权律师认为这种情况正常,关键是如何维权。

最近发生了一个案件:原告摄影师金任喜认为其对摄影作品“躺椅广告照”享有著作权,他向法院提供了该数码照片及存储照片的光盘,光盘显示数码照片文件创建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22点39分24秒,照相机型号为NIKON D200。

2010年9月14日,宁波江东傲威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供应商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投放网址为“nballwell.en.alibaba.com”。2011年7月4日,原告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原告使用公证处电脑在前述网址的网站首页以及相关产品介绍中下载了被诉侵权图片。

原告认为被告傲威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主页及阿里巴巴网站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并作为营利之用,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阿里巴巴公司对傲威公司的侵权行为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亦给原告造成了一定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傲威公司相关行为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阿里巴巴公司与傲威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并没有判决阿里巴巴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侵权案件由谁承担责任,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并不能一边倒的就认定是淘宝承担责任。侵权的案件复杂,并且情况不一,任何情况下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