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网络侵权的法律规定

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网络生活,通过网络进行交际,通过网络做买卖赚钱。网络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网络成就了一批网络歌手、网络作家。那么,网络领域是否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行为呢?出现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应该怎么做呢?北京知识产权律师为您解答。

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并不少见,并呈现增多的趋势。北京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对于网络作家而言,当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做好著作权的维护工作。

司法解释专门对网络侵权构成犯罪做出了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网络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看似“无形”的社会,但是无论有形与否,都要遵守法律秩序。网络作品也是凝结了作者心血和智慧的作品,需要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如遇到网络侵犯著作权的问题,可向北京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