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归责原则研究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838)
在互联网法治的司法实践中,界定ISP(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CP(互联网内容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首先弄清它侵犯了什么权利,侵犯的是什么性质的权利。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模式,根据主体身份不同,可分为终端用户的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侵权责任的认定面临的时代挑战...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838)
在互联网法治的司法实践中,界定ISP(互联网接入服务商)、ICP(互联网内容服务商)的侵权责任,首先弄清它侵犯了什么权利,侵犯的是什么性质的权利。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模式,根据主体身份不同,可分为终端用户的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侵权责任的认定面临的时代挑战...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663)
一、网页设计引发的法律问题 有的网站把他人的网站页面设计照搬到自己的网站上,包括栏目设置、位置编排、色彩运用和部分图标都相同,只是做一些细小的改动。类似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笔者认为已构成对网页版权的侵权。法律虽然允许不同的作者创作出相同或实质相似的作品,享有各自的版权,但前提是...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681)
网络联线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是指ISP在网络内容上出现了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时,ISP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论及ISP的法律责任就会首先讨论是将ISP作为提供线路的传统通电信从业者,还是将其作为提供内容的传播媒体从业者的问题。其经营业务范围和性质的不同,就会导致某一ISP 服...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784)
网络音乐著作权的侵权就其字面意思是指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基于其所处的特殊环境,再结合传统的侵权定义,可以将网络音乐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理解为:在未经音乐著作权人许可且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擅自上传,下载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的途径传播音乐而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侵权...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6 阅读(768)
但凡权利,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网络著作权亦然。为了促进网络环境下文化事业的发展,著作权法担当着保护作者等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以及提高著作权人创作积极性的重任;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理当对作为私权的著作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提供一个抗辩机制,正是著作权限制的形式之一...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5 阅读(1048)
随着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新编影视剧的著作权问题得到日益广泛的关注。本文作者以著作权法为依据,结合新编影视作品的相关问题,对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老电影扩编的著作权问题、电视剧重拍所涉及的著作权问题等进行了分析和阐述,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并对可能产生纠纷的问题提出了善意...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5 阅读(1604)
1709年,英国颁布了《安娜女王法令》。该法令是英国有关版权问题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为版权产业的形成奠定了早期法律基础。其后,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版权最终成为独立产业是由美国在1977年确立的,以将其纳入标准产业分类体系(Standard Industr...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5 阅读(1001)
在一个作品上不当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那么在宣传作品的海报上不当署名,还能不能诉之以侵犯署名权?主流的观点认为,海报不是作品本身,即使不当署名,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本文从署名权的内涵、设置目的及功能的角度进行分析,给出了新的答案。 近年来,在知识产权纠...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5 阅读(867)
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没有关于孤儿作品如何利用的相关规定,孤儿作品利用制度的缺失导致大量有益的作品被闲置,不能被有效地传播和利用,这不符合著作权法的根本目的,也不利于我国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首次对孤儿作品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引起学术界、产业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
上海版权律师赵 发布于 2014-06-15 阅读(1195)
网络上随处可见的文章、图片,如何才能让公众合法地随手可得?在去年的京交会上,业界提出了“版权云”的理念——就好比版权世界的供水系统,版权是流动的水,需求方只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就可以拧开水龙头喝水。虽然倡导者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当时给出了形象的解释,但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