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律师解读著作权维权应到哪家法院起诉

影视剧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击鼓鸣冤、拦路喊冤。官老爷似乎很忙,在办公的同时还要帮民伸冤雪恨。现在社会分工细致,各司其职,比如当遇到侵犯著作权案件的时候,我们知道要去法院申诉,而不是去找县长。在下文,北京版权律师帮您解决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到哪家法院起诉。

北京版权律师之所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因为在所接触的案件中,有些著作权人遇到侵权事件,想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不知到哪家法院起诉。

我国有四级法院:区县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并且全国有若干个区县、城市,也就有若干个区县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著作权保护的时候应该选择哪家法院呢?这确实是个问题。尤其是很多时候,我们认为我们国家的法治状况不好,想选择信誉好一点的法院,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是否可以呢?具体我们还是需要看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指的法院,除非指定了中级法院或者当地法院系统有特别规定,一般是由区县一级的法院来受理。

很多时候,原告在进行著作权保护的时候是有选择权的。比如,侵权行为地在北京,被告所在地在杭州,原告既可以选择在北京起诉,也可以选择在杭州起诉。但是,不能选择这两个地方之外的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是否有管辖权,就要看原告所在地是不是侵权行为地。如果是侵权行为地的,原告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诉,如果不是的,则不能在自己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侵犯著作权的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人们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通过北京版权律师的解读,在维护著作权的过程中,做对第一步,找到应到的法院起诉,避免浪费维权过程中的时间和精力。